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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17 09:12 本文来源: 党办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发〔202110号)及《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卫发〔20216号)要求,按照自治区、市卫生健康委的统一部署,集中利用1年时间,在全院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现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南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医院管党治党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在全院形成守规矩、拒腐蚀、讲奉献、能担当的新风尚,为健康南宁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责任意识,深入自查自纠。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开展政治意识教育,引导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胸怀“两个大局”,把讲政治的要求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从政治上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业务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考核。〔责任科室: 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医院办公室、人事科及全院各科室、各党支部〕

2.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要求,从严落实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纪检部门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监督责任。坚决执行《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南发〔202117号),抓住“关键少数”,一级管一级,一级带一级,全面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院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科室: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3.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业务特点,医院重点针对伪造患者信息结算、挂名住院、伪造、变造财务凭证套取医保基金,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礼金、违规占有公私财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作基建工程项目、在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责任科室:医务部、纪检监察室、人事科、财务科、医学装备管理科、项目办、药学部、医保办〕

(二)强化权力制约,健全体制机制。

4.严格规范权力运行。 进一步明确“一把手”及科室关键岗位负责人权力内容、权力边界、权力行使方式及程序,形成权力明晰、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委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委属单位党的领导发挥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梳理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院长(所长、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机制,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责任科室:党委办公室、医院办公室〕

5.严格制定“权力清单”。紧盯重点岗位负责人,重点围绕干部选拨任用、津贴补贴发放、项目工程建设、物资耗材采购等容易产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领域,制定相关人员的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构建大监督格局,推动两个清单落地见效。〔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财务科、人事科、项目办、总务科、医学装备管理科〕

6.严格执行定期轮岗制度。配齐配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全面落实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积极推动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医疗卫生单位之间的领导干部交流任用。制定完善医疗卫生单位重点科室和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岗位、程序、对象、期限、范围等原则要求,特别是医疗机构“一把手”任职达规定年限的,应当进行交流或轮岗。容易诱发腐败的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部门(岗位)负责人,任职满三年的,建议交流或轮岗。〔责任科室: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科〕

7.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在上级部门指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监督,防范医用物资采购领域腐败问题发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行药品耗材集中遴选制度,实行遴选权与使用权分开。支持在供应商遴选中引入摇号遴选制、低价遴选制,代替单一的遴选小组票决遴选制。配合相关部门建立招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报告所掌握的有行贿记录的个人及其企业参与投标、配送有关情况,协助相关部门限制其不得参与投标及开展配送服务;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医用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举报和登记制度。〔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财务科、审计科、药学部、医学装备管理科、总务科、项目办、采购办〕

8.强化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明确公开事项,重点对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价格、参数、品牌、供应商等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责任科室:医院办公室、财务科、药学部、总务科、医学装备管理科、采购办〕

(三)强化以案促改,筑牢拒腐防线。

9.抓实党史学习教育。注重把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医德医风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深度融合,大力宣扬抗疫精神和勤廉先进典型事迹,持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坚守医者初心。坚持心系群众,以人民为中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解决人民群众就医看病、疫苗接种、健康服务等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美好期盼。〔责任科室: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医务部、护理部及各科室、各党支部〕

10.持续筑牢拒腐防线。创新廉政教育方法,运用多种教育手段,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以案为鉴、以案说纪、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着力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责任科室: 纪检监察室〕

11.健全完善考评体系。推行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定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改革薪酬制度,激励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责任科室: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医院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12)。医院党委召开动员会传达学习20211116日召开的全区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医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开展。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任务措施和时间步骤,特别是廉洁从医、廉洁执业以及反腐败斗争和纠“四风”等相关要求,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对专项行动工作知晓度,积极营造开展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排查阶段(20221)。对照《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 -2024)》“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重点岗位定期轮岗等制度机制,通过自我查找、对照检查、实地走访、座谈调研、收集意见等多种方式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是否存在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礼金、违规占有公私财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作基建工程项目以及在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等行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各科室要及时向医院党委报备。

(三)集中整改阶段(20222-6)。医院纪委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深入开展“三谈一访”(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廉政家访)活动,鼓励和引导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对问题轻微的,及时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诫勉等组织处理;问题严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处置。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7-11)。各科室要对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认真总结,注重把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查找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规范办事程序,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要把深入排查、集中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贯穿整个专项行动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做到边查边改边总结,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科室于2022121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材料报党委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和监督组,统筹推进全院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各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担当意识,把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来抓,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协作。各科室要加强重视,将专项行动与业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持续推进。建立健全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争取改革完善政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医院党委将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盯紧盯实部署安排、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总结提升等环节,防止走过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没有按照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问题没有及时发现的科室,按照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追究问责。



附件:1.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2.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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