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媒体聚焦详细

医院“红袖章” 劝阻吸烟人

发布时间:2015-09-28 09:01 本文来源: 互联网

市二医院在外科医技综合大楼广场前设置了吸烟区

昨日是我市开展第二轮次控烟联合执法活动的第三天,相较于前两天的检查对象,医疗机构、机关单位和窗口服务单位在控烟工作方面落实得较好。被检查对象均能按要求张贴禁烟标志、设置劝阻员、室内没有摆放烟具等,不过还有一些细节需要整改完善,比如禁烟标志不够完善、地上和垃圾桶上还能见到烟蒂。

做法:地上有烟蒂,每个罚10元

走进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在外科医技综合大楼前的广场上,一个凉亭式的吸烟区吸引了执法人员的目光。一名正在此处吸烟的男子说,是导医劝说指引他到这里来吸烟的。

根据《南宁市控制吸烟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场所或者区域外可以设置吸烟区,吸烟区要远离人群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志。

据了解,二医院还设置了公共文明引导员——在门诊大厅里戴红袖章的护士导医。一旦发现有人吸烟,她们都会上前劝阻。医院门诊部副护士长莫裕春介绍说,该医院是无烟医院,门口、大厅、走廊、病房都会张贴禁烟标志,不允许职工在医院内吸烟,如果有人发现职工抽烟可以报告到院办,院办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如果发现地上有烟蒂的,责任区域负责人要“吃罚单”,一个烟蒂罚款10元。

医疗机构应当为吸烟者戒烟提供指导和帮助,鼓励吸烟者戒烟。为此,二医院特别在内科设置了控烟门诊,两年多来接待了不少前来咨询的市民。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门口处没有相关宣传知识,当场提出建议,应该将“控烟门诊”改为“戒烟门诊”比较妥当,并尽快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向公众宣传戒烟方法和图示。

随后检查的南宁市仁善耳鼻喉医院、南宁市协和医院均在院内张贴禁烟标志,并设置文明引导员劝阻吸烟者。

效果:吸烟到室外,基本公德心

昨日上午,执法人员来到位于五一路的车管所办证大厅,还没走进去,就看到门口两侧放置的垃圾桶附近站着好几个吸烟者。一名韦姓市民很快将烟抽完,并把烟蒂丢到垃圾桶里。韦先生告诉记者,他在车管所排队等候办理业务时,想吸烟了,就跑到外面抽两口。“我知道室内禁止抽烟,我也不希望影响到别人,这是基本的公德心。”韦先生说。

该车管所负责人表示,该所要求前台工作人员都要履行劝阻吸烟的义务,经过宣传教育,市民也基本能自觉到室外吸烟。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大厅门口两侧的垃圾桶附近都是烟头和烟灰,台阶前地板上也有烟头。对此,执法人员提出意见,应该在室外设置吸烟区,并加大保洁力度,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不足:标志要完善,监管需加强

昨日,执法人员检查南宁市仁善耳鼻喉医院时,发现其营养食堂的桌上摆放有烟灰缸,食堂内没有禁烟标志。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医院限期整改,逾期不改则按控烟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随后,在江南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大楼内的江南区房管所、江南区住建局办公室里,执法人员未发现有烟头,大楼走廊、电梯口均按要求张贴禁烟标志。不过,在二楼会议室门口,执法人员闻到一股烟味,并在垃圾桶上看到烟蒂。

南宁市卫生监督二科副科长吴禧明表示,当天的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大多数单位都能按照控烟规定做好控烟工作,但也存在一些细节问题,比如禁烟标志不够规范,有的仅有禁烟图形或者自制的劝导性语言“请勿吸烟”,大多数都没有标明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等。下一步将加大日常监管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力度,督促指导上述单位进一步规范完善,推进控烟工作的开展。

转载自《南宁日报》第6版 本报记者 蓝彬彬 文/图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

医院“红袖章” 劝阻吸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