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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5-10-19 11:07 本文来源: 互联网

昨日,在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举行了简朴又不失隆重的“全国文明单位”揭牌仪式。今年2月28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成为首批获此殊荣的驻邕医疗机构,体现了二院人自强不息、锐意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据了解,多年来,该医院党委和行政对文明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举仁爱旗帜,阔步“拓优”之路,发挥文明示范领导作用,遵循“医道至精,仁以爱患”的理念,着力塑造了“为病人解难,为员工谋利,为政府担责,为社会造福”的公立医院良好形象。以创建促发展,在发展中求创新,该院的“仁爱”精神建设全面得到了提升: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医疗环境明显改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十余年来,先后荣获了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转载自《南宁晚报》第3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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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