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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南宁市互联网+护理服务 ——南宁市护理质控中心召开互联网+护理服务专项会议

发布时间:2021-12-02 10:41 本文来源: 护理部

互联网+护理服务专项会议召开中

为推动我市“互联网+护理服务”(即上门服务+护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探索适合南宁市的“互联网+护理服务”模式,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南宁市护理质控中心于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在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七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会议暨互联网+护理服务专项会议,讨论如何落实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南宁市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护理服务”有关服务项目收费的通知》精神,实行上门服务市场调节价。

据调查显示,82.7%的患者表示在出院以后仍然需要医务人员的护理服务。不难看出,大多数患者对延续护理都有着强烈的需求。“互联网+护理服务”是依托互联网信息平台,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为主要模式,精准对接和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护理需求,提供居家护理服务。广西作为全国“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而南宁市是广西首批“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城市。配套政策的出台是“互联网+护理服务”落地的基础,其中“延续服务出诊费”是打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环节

在回顾梳理了全国各试点城市公示的相关收费标准,对比分析了近年来南宁市各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的相关收费标准,结合自身前期的试点经验,委员们通过探讨和商榷,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按照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的“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开展服务,服务过程中提供的护理属于医疗服务项目的按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收费,“互联网+护理服务”中的上门服务价格暨“延续服务出诊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是可行的,为各家医院下一步顺利、广泛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费用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继政府投入经费建立“互联网+医疗”平台之后,经过多次多部门的协商与探索,2021年11月15日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宁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文《关于南宁市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护理服务”有关服务项目收费的通知》,为相关收费项目提供政策保障。在政策基础保障下,本次会议的召开,基本商定了南宁市“互联网+护理服务”出诊费的收费标准,大力推进了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的落实,同时保障了上门服务医护人员的报酬,体现了医护人员劳动的价值。

按照通知精神,“互联网+护理服务”中的“延续服务出诊费”由患者自行承担,以患者自愿选择为原则,在患者知情同意的前提下签订服务协议。具体收费价格参考南宁消费水平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拟确定为以医院为中心5公里内(不含5公里)200元/次,5公里-10公里280元/次,10公里以上不提供上门服务。

预约上门服务已经来了!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群众只需通过手机轻点下单,即可接受护理人员上门到群众家中开展专业的护理服务。随着各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上线,将进一步拓展护理服务范畴,创新护理服务模式,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使人们不出家门就能享受优质、便捷的护理服务。(护理部 李丽红 汪莉 庞舒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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