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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秋季期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07-08 10:18 本文来源: 药学部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始建于1952年,是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卫生文明先进集体、全国卫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3年获成为南宁首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2014年成为国家级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6年通过第九批中国胸痛中心认证;2017年成立I期临床研究中心、精准医学研究中心。2018年获批成为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

医院设有47个医疗专业科室,内设南宁市医院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广西南宁生殖医疗中心、第九批中国胸痛中心等14个医疗中心,神经外科内分泌科等8个自治区重点专科,生殖医疗中心肿瘤科等3个南宁市重点学科,南宁市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人才小高地、神经外科等4个南宁市人才小高地。

我院是广西首家获批“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的市级医院,基地带教师资均由带教经验丰富、理论知识扎实、工作实践规范、技术服务专业的临床药师和临床医师组成。医院临床药学科开展了以参与临床治疗方案制定、合理用药咨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治疗药物监测等为代表的临床药学服务。目前我院临床药师工作已覆盖到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肝胆胰外科肿瘤科等多个科室,临床药师为我院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基地现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临床药师报名,现将2021年秋季招生相关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学员经过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后,了解所培训专业(专科)常见疾病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熟悉相关检验检查报告的临床意义;具有本专业常见疾病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和评价的能力,能发现和解决潜在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掌握本专业常用药品,并具有选择药物、判断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的能力;具有与患者、医护人员交流沟通的能力;具备今后可持续独立开展临床药师工作的能力。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注:培养期间内全脱产学习。专科培训全年实际工作日不少于49周,无寒暑假。

、招生条件

1.申请学员应符合2016年由中国医院协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药师制体系建设的通知》中“关于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学员条件的补充规定”中有关要求:第一学历为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或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药学专业包括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或具有临床药学专业硕士及药理学、药剂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均为全日制)。具体要求如下:

(1)本科专业为临床药学专业者,在医院药学部门从事药学工作满1年可报名通科或专科;本科及研究生均为临床药学专业的,在医院药学部门从事药学工作满6个月可报名通科或专科。

(2)本科专业为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者,在医院药学部门从事药学工作满2年可报名通科或专科;并获得临床药学研究生毕业的,在医院药学部门从事药学工作满1年可报名通科或专科。

(3)本科专业不满足要求,但为临床药学、药理学、药剂学研究生毕业的,在医院药学部门从事药学工作满2年可报名通科;若获得西药主管药师以上职称者可报名专科。

(4)本科及研究生专业均不符合要求,但在医院药学部门从事药学工作满5年,并已获得西药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可报名通科。

(5)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药师报名参加通科临床药师培训,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高等院校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专科毕业,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2年,取得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报名参加通科临床药师培训。第一学历为非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专科毕业,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5年,并已获得西药主管药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报名参加通科临床药师培训。

2.申请学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热爱临床药师工作,原则上年龄在40岁以内,身体健康,能全程坚持脱产学习和临床实践工作。

3.选送医院应具有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条件,并能保证学员结业后作为专职临床药师开展工作。

4.申请学员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与患者、医生、护士沟通交流能力较强,自愿从事临床药学事业,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

5.为保证培训效果,学员应能遵守培训大纲及我院进修人员相关规定,保证足够的培训时长。

四、培训和考核结业

1. 培训方式:以直接参与临床实践为主,以理论授课为辅。

2.考核结业:按照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和考核要求,完成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授予由卫健委监制,中国医院协会和本基地联合颁发的《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

五、培训费用及待遇

1.免收培训费。

2.培训期间,医院结合学员考勤及个人表现,向每位学员发放1000元/月的生活补助,住宿自理。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2021年8月31日。根据每个专业报名情况组织入学考核,如有意向请尽快报名。

2.报名材料:

①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招生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

②学历学位证书:大学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④工作时限证明:由单位人事科开具的工作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方式: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我院药学部邮箱nn2yypharm[at]sina[dot]com。

七、录取

1.基地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入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具体考核形式另行通知。

2.基地将在开学前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并通过电话及E-mail通知学员本人。学员在报到时需携带加盖学员所在单位公章的《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学员登记表》、单位介绍信的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到我院报到。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13号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学部

邮政编码:530031

联系人:黄燚燚

联系电话:0771-4808320、13768650058

联系邮箱:nn2yypharm[at]sina[dot]com

若有未明之处可扫码加入南宁二院临床药师培训招生群(群号:90648022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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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注意事项

1.为了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学进度,希望有意报名参加培训的药师在入学前对诊断学、内科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临床药物治疗学等临床专业知识、药学专业知识进行适当的复习。

2.学员需自备笔记本电脑。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

2021年7月8日

附件:

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招生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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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秋季期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