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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中心的感控监测

发布时间:2023-08-30 16:38 本文来源: 重症监护室

对透析患者感控监测主要是指对患者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透析患者的病原微生物检测内容主要是乙肝、丙肝、梅毒螺旋体(通常简称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艾滋病)。
     根据SOP要求:首次开始透析的患者、由其他血液透析中心转入或近期接受血液制品治疗的患者,即使血源性传染病标志物检测阴性,至少3个月内重复检测传染病标志物。长期透析的患者要每6个月检测一次传染病病原微生物,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对存在不能解释的肝脏转氨酶异常升高的血液透析患者,应进行HBV-DNA或HCV-RNA定量检测。
     将这段话分为三个层面:第一,一位患者第一次进入到血液透析中心进行治疗,必须检测传染病病原微生物,如果是住院患者,需要在进行血液透析治疗前查看该患者本次住院时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结果;第二,近期接受血液制品治疗(常见的是输血)的患者,在返回原血液透析中心进行治疗时,需要进行传染病病原微生物检测;第三,即使当时的检测结果是阴性,也要在至少3个月内重复检测,将检测周期缩短,而不是与长期透析患者一样每6个月检测一次。通常,血液透析中心参考外带的化验结果,但是也要进行采血检测,这满足“至少3个月内重复检测”的要求。有时候,我们也会遇到这种情况:患者只是到外院进行输血,并没有进行血液透析或者住院只做了CRRT,这样的患者回到原透析中心时,需不需要进行传染病病原微生物检测呢?是需要进行传染病病原微生物检测的,患者只要外出住院进行治疗,就有感染的风险,所以要谨慎,至少3个月的重复检测可以规避很多风险。
     应该如何管理正在进行传染病病原微生物检测的透析患者呢?
     第一,新入或转入、外出住院返回的患者要在透析治疗前进行采血,采血前要向患者及其家属或授权委托人做好血液传播性疾病方面的解释说明,签署知情同意书。不要回避这个敏感话题,告知患者所检测的传染病病原微生物是有传播窗口期的,检测是要重复进行的,不是只检测一次即可。在检测结果未出前,患者安排在固定机器进行透析,且此机器不用于其他患者。需要进行HBV-DNA或HCV-RNA定量检测的患者,结果未出前,安排在固定机器进行透析,且此机器不用于其他患者。机器使用后做好表面消毒和化学消毒工作。
    第二,检测结果出来后,患者尽量固定机器透析,定期复查。SOP要求,如果出现乙肝HBsAg或HBV-DNA阳性,丙肝HCV抗体或HCV-RNA阳性的患者,应立即对使用同一台透析机或相邻透析单元的患者进行乙肝或丙肝(抗原和/或抗体)检测,包括HBV-DNA或HCV-RNA定量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患者应3个月内重复检测。
     说完乙肝和丙肝,我们来看一下对梅毒、艾滋病(HIV)的检测要求。
    对于梅毒的检测结果:RPR高滴度(+)、TRVST高滴度(+),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或暗视野显微镜下见到可活动的梅毒螺旋体,要到传染病医院或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透析治疗。
     对于HIV的检测结果:HIV抗体(+)或HIV-RNA(+),要到传染病医院或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透析治疗。
     设有隔离区的透析中心,护理人员、所有治疗用品不得交叉使用,要有明显标识。患者传染病病原微生物检测周期,可以利用电子信息化进行监管,由专人负责,做到不漏检。
     血液透析患者的传染病病原微生物检测,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不容忽视。作为一名透析中心的工作者,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工作,有据可依(你是否关注过你负责区域内新入的患者的传染病病原微生物检测结果?)。作为一名护士,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做好手卫生,不要让我们的手成为传播工具。作为一名管理者,要坚守原则,规范管理,严格管理,要把这种防控意识传给每一位工作者,这样才能既保护了患者,也保护了我们自己。(重症监护室 王凤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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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中心的感控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