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备案取消
发布时间:2020-11-27 13:58
本文来源: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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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间满3个月;
2.异地急诊住院人员返回参保地。
二、申报材料
(一)《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取消表》,原件1份;
(二)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参保单位集中办理5人以上(不含5人)异地居住(工作)备案取消的,提供《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取消表(单位)》,原件和电子文档1份。
注: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有申请人本人(代办人)签名或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申报方式
(一)窗口办理: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劳动保障大厦医保受理大厅(三楼310室)
(二)网上申报:http://ybj.gxzf.gov.cn/
(三)自助一体机
四、办理流程(单位集中办理)
受理(1个工作日)→初审(2个工作日)→复核(2个工作日)→结果反馈(即时)
五、办结时限
(一)个人办理的,前台受理(即时办结);
(二)单位集中办理的,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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