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全面实施
发布时间:2019-01-30 11:40
本文来源: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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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改革住院病人先交费后治疗的做法,实行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新模式,最大程序方便农村贫困群众就医,确保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得到及时、安全、规范、有效的治疗。为此我院特制定了《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管理规定》。
南宁市六县六城区建档立卡参加医保的贫困户,凡持有贫困证到我院办理住院手续时,由住院收费处核实患者身份,若是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签订《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管理规定》。作为窗口收费人员,应当不收取患者押金办理入院,并及时通知科室,让医生,护士,各科结算员明白患者信息在院期间不催缴押金,按照先诊疗,后付费进行治疗。
出院时,自行承担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并提醒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患者,报销以后自费部分超过百分之十的要回当地定点卫生院做登记,若是有补助会联系患者。
我院收费窗口根据文件精神逐一贯彻执行,在病人办入院时,各收费人员耐心仔细询问病人医保及建档立卡情况,为贫困户在我院诊疗提供了更为便利及人性化的服务,真正将扶贫政策落在实处,落在了老百姓的心坎上。(财务科
李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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