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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03 15:41 本文来源: 系统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成员、党小组成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3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组织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三、组织生活会主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干部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四、组织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五、对组织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党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六、组织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组织生活会后15天内,将组织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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