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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预约诊疗、取消预约、患者爽约”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08-18 09:42 本文来源: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1. 患者可以通过中国移动125804881666电话预约,网络预约和现场预约,提前预约我院门诊部各临床科室5个工作日之内的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2. 患者可预约周一至周五上、下午的诊疗时间。周三开始预约下周诊疗时间,每日16点停止受理次日诊疗时间预约。
  3. 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预约。
  4. 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患者要提供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就诊卡号码。不能用自己的身份信息为他人办理预约诊疗,也不能用他人的身份信息为自己预约诊疗。预约成功后,如发现预约时登记的信息和就诊患者的信息严重不符,按本次预约无效处理,患者只能按照常规排队挂号看病。如有两次类似情况,该患者的身份信息将进入黑名单3个月内谢绝其预约。
  5.  预约成功后,请患者保持电话线路的通畅,以便随时联系。
  6. 如预约专家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出门诊时,医院将会安排一位同类别的专家替代出门诊。
  7. 请患者按照预约时间当天提前到达我院门诊,凭预约凭证提前15分钟完成挂号并交纳诊疗费,持就诊卡及挂号小票在候诊区等待呼叫、享受优先就诊。如果患者不能提前15分钟到达并办好相关手续,医院不保证患者按预约时间就诊,请患者按正常门诊秩序排队挂号就诊或另行预约。
  8. 已预约成功的患者,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按照预约时间来就诊时,电话预约的患者,请务必打12580电话,4881666电话取消该次预约;网上预约的患者,请务必在网上取消该次预约;现场预约的患者,请拨打0771-4881666(周一至周五正常行政班时间)取消预约。截止时间:预约就诊日前一天的16:00之前。
  9. 如患者超过预约时间仍未来就诊,也未提前取消本次预约,视为患者爽约。如有两次类似情况,电脑将自动将该患者的信息进入患者爽约黑名单3个月内谢绝其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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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预约诊疗、取消预约、患者爽约”的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