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时代,血液病患者该如何接种疫苗?
国家联防联控中心发布“新十条”至今已近1月,新冠感染的首波高峰已明显回落。但对于血液病患者来说,仍存在许多困惑,比如是否该接种新冠疫苗,何时接种?本文将针对血液疾病患者的新冠疫苗接种问题进行简单归纳。
一、可接种新冠疫苗的患者:
1. 通过治疗后,疾病达到完全缓解,缓解时间至少1年以上。
2. 与免疫紊乱或凝血障碍无关的非恶性血液疾病,且病情已得到控制的患者,如:缺铁性贫血、巨幼细胞性贫血。
3. 已感染过新冠病毒的患者,治愈出院6个月后可接种新冠疫苗。
二、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的患者:
1. 血液病处于进展期或活动期,病情未得到控制的患者。
2. .正在接受单克隆抗体治疗的患者,如:CD20单抗、BTK抑制剂、CD38单抗等,且维持治疗结束后未满半年的患者。
3. 化疗中或接受免疫抑制剂(如ATG、糖皮质激素、他克莫司、环磷酰胺等)治疗的患者。
4. 中性粒细胞计数小于1.0×109/L,血小板计数小于50×109/L的患者。
5. 免疫相关疾病,如ITP、再障,如有接种需求,建议停用免疫抑制剂至少6个月以上。
6. 有EB病毒感染相关的血液病患者,尤其关注血管免疫母细胞性T细胞淋巴瘤、EBV相关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噬血细胞综合征等,此类患者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
7. 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
8. 已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自体移植后3个月方能考虑接种,异基因移植后6个月以上方能考虑接种。
9. 凝血功能异常者如:血友病,凝血因子缺乏症等,建议患者暂时不接种。
10. 进行CAR-T治疗的患者,需6个月之后方能考虑接种。
11. 需要特殊注意的是,参加临床试验的血液肿瘤患者需经研究者讨论后觉得是否接种新冠疫苗。(血液内科 陆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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