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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顺利完成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整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01 18:09 本文来源: 医保科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调整我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规〔2024〕1号),自2024年4月1日起调整全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关于调整我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文件工作启动

医院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为保证顺利完成调价,由医院分管的黄思光副院长进行专门布置,由医疗保险科、物价科及信息科为主,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共同完成调价工作。

医保科物价科及信息科的工作人员就开始为零时的顺利调价进行准备

3月31日下午6时起,调价进入倒计时,在医疗保险科物价科科长尚晓斌同志的带领下,医保科物价科及信息科的工作人员就开始为零时的顺利调价进行准备。4月1日零时,在对此次具体调价项目进行了最后一次核对确认后,信息系统调整的新价格顺利启动。

医保科物价科及信息科的工作人员在对此次具体调价项目进行了最后一次核对确认

此次价格调整工作顺利完成,将促进我院更好地开展医院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更好地为医院优化收入结构,为医院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多努力。(医保科 陈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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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顺利完成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