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药品目录(2022年)
发布时间:2023-08-24 11:56
本文来源: 医疗保险科
分享到: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3〕7号)》的文件精神,我院从2023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一:凡例.docx
附件二:西药部分.xlsx
附件三:中成药部分.xlsx
附件四: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xlsx
附件五:中药饮片部分.xls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