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应急常识详细

火灾扑救疏散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时间:2012-12-06 17:54 本文来源: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为了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有序调动一切力量,以最快的速度和最优化的办法控制火灾事态发展,把损失以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尽最大努力保证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尽快恢复生产,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市、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我院住院部、门诊大楼、综合教学楼、生殖中心、高压氧舱等各部位发生的火灾事故,均按本预案执行。大沙田分院、福建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本预案执行。

一、组织机构

1、医院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由院长、党委书记任总指挥、由分管副院长任副总指挥,如院长不在本市时,由刘勇刚副院长代理总指挥职务,履行总指挥职责。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保卫科,主任由分管副院长兼任,组员:院办主任、医务部部长、护理部主任、保卫科科长、总务科科长、医学装备科科长。

3、办公室下设协调联络组、灭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医疗设备抢修组。

1)协调联络组:由院办主任任组长,成员有院办干事、保卫科干事,负责事故处理的协调及通信联络工作。

2)灭火组:由保卫科科长任组长,成员有保卫科所有人员,各科义务消防队员。负责实施灭火和疏散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医务部部长任组长,护理部主任任副组长,成员有医务科和护理部所有人员。任务是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总务科科长任组长,成员有总务科所有人员。任务是负责水电抢修和物资保障工作。

5)医疗设备抢修组:由设备科科长任组长,成员有设备科所有成员,任务是负责医疗设备、高压容器的抢修工作。

二、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方式

1.如院内任何一处不幸发生火灾时,第一个发现火灾的人员,要立即向保卫科报告(办公室电话:2246323,门卫值班电话:22481102246324)。

2.保卫科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应迅速了解发生火灾的地点和火灾的大小情况,在报告医院总值班的同时,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进行灭火。

3.如果火势较大,不能自救时,应迅速打电话119报警求援,并做好引导消防车和消防人员进入现场的工作。

三、扑救初起火灾程序及措施

1.扑救初起火灾时,应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使用灭火器的原则:一般物品起火(含固体、液体),可用干粉灭火器灭火;精密仪器设备起火,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各种灭火器的配备,由保卫科根据不同场所的要求配置)。

2.使用灭火器不能扑灭火灾时,可用消火栓实施灭火(电器火灾除外)。

3.各种医疗设备、电器设备起火时,应立即拉开电闸,断开电源后再进行灭火。

四、应急疏散程序及措施

(一)门诊大楼发生火灾时

1.在工作时间内,各楼层科室的负责人,应立即指挥所属工作人员组织就诊、检查的病人及家属按就近原则,分别从中、西两边通道,迅速撤离至楼前广场等安全地带。

2.对于正在抢救或输液行走不便的患者及老人,由所在诊(检查)室和同一楼相邻科室的工作人员协助将其从就近通道撤离至门前广场等安全地带。

3.在非工作时间内,参照本预案第二条第一点执行。

(二)住院部大楼发生火灾时

1.各病区负责人在医院各组人员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应立即指挥在班的工作人员组织病区的住院患者及家属从就近的消防通道撤离。

2.如某一病区中部发生火灾时,可引导患者及家属向两边的安全通道疏散;如果是病区的一侧发生火灾时,可引导患者及家属向另一侧的安全通道疏散。

3.如安全通道全部被大火堵住,应采取紧急措施,用绳子或连接床单等方法,将患者从阳台或窗口疏散。

4.如楼层太高,用绳子无法疏散时,则应引导患者向有水源的地方(如卫生间等)疏散,并及时报告人员停留位置,等待救援人员救援。

5.对于术后不能行走且无生命危险的患者,由所在病区的工作人员和医院义务消防队员负责与其家属共同将该患者撤离至安全地带。

6.对于各病区抢救室或重症病房正在抢救的患者,按以下原则实施疏散:

1)当火灾对该患者所处的空间未构成直接威胁时,负责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继续实施抢救。

2)当火灾对该患者所处的空间构成直接威胁时,负责抢救该患者的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及家属讲明撤离的重要性并向其交待撤离带来的风险,携带简单的救护设备将该患者迅速撤离火灾危险区,在安全地带继续救治。

7.先前已投入灭火和疏散患者的保卫人员,在消防队员和医院义务消防队员到达现场后,立即转为火灾现场警戒,做好院内安全保卫工作。

五、相关保障

1.人员保障

灭火和疏散突击队员由医院义务消防队员组成。

2.物资器材保障

1)总务科备好照明电筒20只,应急灯5盏;

2)院前急救部备好抬送病员的担架5副;

3)总务科负责为撤离后的患者提供防雨、防冻、防晒等物资。

六、要求

1、火灾发生时,抢救的原则是:先抢救患者和贵重物品,后抢救一般物品。

2.所有医务人员都有为患者及其家属指示撤离方向和协助行动不便或不能行走的患者安全撤离火灾现场的责任和义务。

3.在紧急灭火和人员疏散的行动中,各科室、各部门和各行动小组必须服从指挥部的指挥和命令,确保灭火工作顺利、安全地完成。

4.各科室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本预案,让每一位职工都能熟悉和掌握灭火和紧急疏散程序。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

火灾扑救疏散应急处理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