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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12-10-08 17:35 本文来源: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一、办公室

1.在院长领导下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和医院的决定、决议、重要通报、通知等;负责布置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并催办落实。

2.做好“三服务”(院领导、科室、全院职工)。

3.当好院长的参谋和助手,协助院长了解情况、调查研究。

4.负责组织起草全院综合性行政工作的计划、报告、总结、规划、决议等文件,组织拟订有关全院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项的布告、通告、通知等。

5.负责组织安排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全院性行政会议以及院长召开的其他专门会议,作好记录、整理纪要,根据院务会、院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发出决定通知书,并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6.负责协调各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7.受理院内各职能部门的请示、报告,及时呈送有关领导批示和转有关部门处理。

8.负责院行政信息收集和信息反馈工作。

9.负责全院行政公文、公函的登记、批办、转送、催办、归档及保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公文利用保管情况。

10.统管印信工作,掌握院印及正、副院长的印章使用、负责审定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开对外行政介绍信。

11.负责接待上级领导机关或院外兄弟单位院级行政领导成员的检查、参观工作。

12.负责接待院内外群众来信、来访事宜,并根据来信、来访内容,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13.负责全院有关资料的收集和统计工作。

14. 负责总值班安排和检查总值班记录,并负责整理向院领导汇报。

15.负责管理综合档案室、机要室、收发室,管理全院文书档案。

联系电话:0771-48397952246258   传真:0771-2246233

 

二、党委办公室

1.负责医院党务管理工作,及时传达院党委的会议精神,监督支部执行情况,并将汇总情况向党委书记汇报。协助院党委处理日常性工作,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做出思想动态分析。

2.负责医院党支部的组建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经常教育重点培养定期考核,严把党员准入关,抓好党员教育的管理培训工作,对党员进行定期考核。

3.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安排各种党务会议,做到会前有准备,会中有记录,会后有检查,负责起草各种党务文件。

4.负责党内文件的收发、传阅、登记、立卷、归档、保管等工作,做到传阅要及时,卷卷有着落,检查工作要到位。

5.负责收缴党费,接转党组织关系和党员的政治审核工作。 

6.制定全院职工的政治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计划要全面,内容明确,重点突出,督促检查支部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及“三会一课”落实情况。 7.加强对民主党派的沟通与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71-2246163

 

三、工会

负责会员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福利工作、妇工委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

联系电话:0771-2246163

 

四、人事科

1.拟订医院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

2.协调医务部、护理部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办理医院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考试申报及聘任工作。

3.负责各类人员编制、聘用人员的合同签订及各类保险等人事管理工作。

4.执行国家制定的劳动工资政策。

5.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做好干部任用工作。

6.组织指导职工岗位培训工作。

7.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

8.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及政审

联系电话:0771-2246162

 

五、纪检监察室

1.协助党委、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方针、政策、路线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医院各科室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3.抓好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定期对行业作风、医德医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调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党风案件,管理党员和群众的控告和申诉,并及时向院纪委和党委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5.接待来信来访及群众的举报,做好案件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6.参加医院基建、设备、药品采购等项目的招标,实地考察和督查工作。

7.聘请社会监督员,实施社会监督,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设立投诉意见箱、意见薄、举报电话、对各类意见、建议、投诉、举报及时登记和处理。

8.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院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2246485

 

六、医务部

1.负责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及医疗行政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工作制度、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医技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控制医疗缺陷。 

3.组织院内外会诊、协调重大急危重病人的抢救、疑难病人讨论、重大手术、废除性手术的讨论和审批工作。

4.做好医疗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和医疗事故与差错的防范工作。

5.做好门急诊医疗工作管理。

6.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

7.做好卫技人员的培养,开展对口支援工作。

8.负责医院执业医师注册及注册变更工作。

9.组织对全院医疗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10.做好病案、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71-22465234828336

 

七、护理部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护理业务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医院护理工作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定期组织部署总结,不断改进和完善。

3.负责对全院护理工作进行整顿、提高。

4.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院内护理岗位人员的调配、培养工作。

5.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院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对护理人员的奖惩、晋升、晋级和任免等考该、考评工作意见。

6.参加医院学术委员会及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7.对护理人员进行职业岗位教育。

8.深入了解科室护理工作情况,经常参加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指导,并定期组织护理质量检查和评估。

9.组织、领导全院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制定各级护理人员考该培训计划,并有长远护理人员培养目标。

10.开展护理科研;组织实施积级完成学校下达的临床教学任务,对实习、进修医学生和进修护理人员负有护理技术指导的责任。

联系电话:0771-2246521

 

八、科教科

负责组织制定全院科研、教学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配合院领导制定科研、教学、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学术活动等相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教学管理,负责组织继续医学教育及各项培训工作等,具体内容和范围如下:

一、根据医院总体规划,协助院领导制定医院科研、教学和继续医学教育规划、计划、总结,负责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科教政策的落实。

二、负责全院科研工作,组织完成全院科研的计划、上报、实施、检查、评审、成果登记科技奖励等工作,并负责联系与上级单位的科研合作。

三、负责制定我院继续医学教育计划,负责临床医技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院性讲课、国家或省级继续教育、学术活动和学分的审核登记。

四、负责组织完成全程教学工作,承担进修生、实习生、研究生的带教管理工作,落实带教任务。对来院的进修生、实习生、研究生进行管理、严格按照进修目的、实习、学习大纲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

五、负责研究生导师申报、研究生招生工作,培养临床师资队伍,组织开展教学质量评估

六、负责全院教学、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质控考核。

七、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管理、审核、监督科研、教学和继续医学教育经费的使用。

八、负责医学学术论文的综合管理,包括审批、报销、备案及综合评价发表论文的数量质量。

九、做好国家临床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建设,配合南宁市卫生局做好临床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工作。

十、收集、整理医院科研、教学和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及时交档案室保管。

十一、负责医院图书馆、电子图书期刊管理和更新工作,做好书刊的外借登记工作。

联系电话:0771-2246523

 

九、感染管理科

1.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2.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3.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4.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5.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6.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7.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处理;

8.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培训工作;

9.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10.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11.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12.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4828336

 

十、财务科

1.负责医院财务预、决算的编制,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2.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增收节支,严格控制支出。

3.按照会计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为经济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和经济信息。

4.加强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的核算与管理,参与经济合同、承包合同的签订。

5.按时报送会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

6.对经济前景和经济活动进行科学预测,并参与经济决策。

7.对全院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实施财务监督检查。

8.负责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财会技术职务的申报考试工作。

联系电话:0771-2246453

 

 

十一、审计科

1.负责对全院的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效益、各类资产的管理情况、物资的购买、国家财经法规的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2.参加医院经济工作方面的会议,对重要问题的决策提出建议。

3.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签订,并监督实施。

4.对医院预算内、外资金的使用,重要仪器设备的购置管理、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5.对院内各部门、各科室财经物资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提出改进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提高效益的建议。

6.在经济管理宏观控制方面当好院领导的参谋助手。

7.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内审方面的重大问题。

    联系电话:2246086

 

十二、医疗保险科

1.在主管院长及科主任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定期检查临床科室对医保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负责参保人医疗费用的监督审核管理工作。

4.定期下科室了解参保人员住院、用药等情况,严格控制好大型、重复的检查和不合理的用药现象。

5.负责审批有关特殊检查、特殊用药及特殊治疗等事宜。

6.负责收集、登记、报送门诊慢性病申报资料。

7.指导病人正确使用门诊慢性病卡,解答使用门诊慢性卡的医疗补助相关事宜。

8.负责管理全院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独生子女医疗待遇的审核报销工作。

9.协同物价科、药剂科做好医保“三个目录”匹配和维护工作。

10.负责和医保中心进行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核对,每月5日前及时将参保病人医疗费用报表送保中心审核。

    联系电话:2246159

 

十三、总务科

1.负责医院房屋管理工作,参加医院职工住宅分配委员会,具体承担房屋的分配、调整和维修等工作。

2.负责管理水、电、锅炉、白铁、车辆、运转和维修。

3.组织部署全院绿化与环境卫生工作,安排集体劳动。

4.负责医用被服、家具、办公用品、五金电料、燃料等物资的计划、采购、供应和管理。

5.承办医院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管理职工食堂。

6.负责医院基建工作;管理好总务档案资料。

联系电话:2246484

 

十四、医学装备管理科

1.在院长和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设备采购、供应、管理及维修工作。

2.根据各科预购设备申报情况,编制医院年度设备需求计划并上报院长审批。

3.负责办理大型设备报批论证、调研考察、招标采购、安装验收。

4.掌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情况。

5.建立全院设备应急调配机制,并组织实施。做好设备维修工作,使其减少故障,增加使用寿命,保证医疗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仪器设备资料档案,及时收集归档各种使用维修资料。

7.建立、健全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实行设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8.了解各科室的设备使用情况,发现设备问题及时上报院领导。

9.负责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指导、培训等。

10.做好国家强检设备的年检工作。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2246338

 

十五、保卫科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严格遵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开展治安保卫基础工作。

2.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单位治安秩序的意识。

3.制定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并加以组织落实;开展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破坏和防诈骗、防泄密、防治安事故等治安防范工作。4.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院的安全与稳定。

5.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在医院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案件,并保护好现场以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6.向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并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预防和化解。

7.协助公安机关教育、监督、考察本单位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判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违法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8.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单位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口;在医院内部实行群防群治,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9.负责搞好物防、技防设施的建设及其维护工作。

10.负责医院内部的重点要害部位、公共场所、消防、计算机信息网络、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1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台帐,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12.参与所在城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联系电话:2246323

 

十六、物业办

1.负责制定管理规定及措施,包括小区管理人员职责、入住须知、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环卫工作标准、保安工作标准和绿化标准等制度。  

2.制定对医院所建小区实行监督和责任承包的管理模式的方案及实施办法。

3.制定服务项目内容。包括有偿服务和委托服务,确定收费标准;负责住宅小区的各种维修,对维修工作建立维修记录和维修档案。

4.收集住户意见,及时反馈信息,并分类归纳、分别处理和限期整改;理顺和协调与当地有关单位的关系,并制定协作守则,加强合作。

5.对各小区楼宇、人口普查、计划生育、外来暂住人口和配套设施等资料实行计算机建档制度,使小区管理不断完善。

6.负责危旧房改住房的报建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224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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