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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患者出院流程的通知[南二院〔2017〕40号]

发布时间:2017-08-21 09:55 本文来源: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各科室、五象医院:

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简化患者办理出院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结合我院实际,特调整患者出院流程,实行结算窗口一站式服务,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附件:1. 临床科室开展预约出院流程

2.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患者出院流程图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7216


附件1

 
临床科室开展预约出院流程

 

(一)提前1天预约患者出院。主管医师应及时完成出院记录、疾病证明等医学文书书写,打印并签字。病区护士必须在患者出院当日10AM前将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住院病人费用帐卡、住院病人费用清单以及护工收费单交予患者,通知患者到住院处相应结算窗口办理手续。

(二)如患者临时要求出院,主管医师/值班医师或上级医师下达出院医嘱、出院带药,并尽快完成出院记录、疾病证明等医学文书书写,打印并签字。病区护士必须在患者办理出院结账前将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住院病人费用帐卡、住院病人费用清单以及护工收费单交予患者,通知患者到住院处相应结算窗口办理手续。

如当日无法完成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写的,主管医师/值班医师请做好医患沟通工作,让患者按规定交足住院押金,并与患者/家属预约办理出院手续时间。主管医师应及时完成出院记录、疾病证明等医学文书书写,打印并签字。病区护士在患者来办理出院手续前将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住院病人费用帐卡、住院病人费用清单以及护工收费单交到住院处结算窗口。患者/家属再次来院时,直接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二、病人/家属收到出院通知,办理出院时携带预交款押金单、住院病人费用帐卡、清单及护工收费单、出院记录及疾病证明到住院处结算窗口结算住院费用。

三、住院处结算窗口收费员完成结算工作,并审阅出院记录、疾病证明有无涂改及医师签名后,予出院记录、疾病证明、入院记录盖章。

四、结算完成后将护工收费单传递至6号窗,指引患者至6号窗缴纳护工费。

五、如有疑问,收费员需主动与临床科室沟通解决。

六、如患者需要复印其他病历资料、申请病情介绍或办理住院患者信息更改业务,需前往住院处910号窗口办理。

七、未尽事宜由医务部、护理部及财务科讨论解决。

八、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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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患者出院流程的通知[南二院〔2017〕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