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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发布时间:2012-12-06 18:01 本文来源: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金筹集标准是多少?
1。新农合基金主要由政府补助和农民个人缴费进行筹集。2012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为290元/人•年,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156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84元/人•年,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50元/人•年。
2。鼓励社会团体、慈善机构、企业、村集体和个人资助新农合基金。
二、新农合住院补偿如何计算?
住院补偿费用=(住院总医药费用 - 非补偿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 非补偿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的费用-起付线)×补偿比例。
三、什么是住院补偿报销起付线?起付线标准是多少?
起付线是指新农合基金对参合农民进行补偿时计算住院补偿费用的最低起点。起付线以下的费用由参合农民自付,不列入报销范围。
住院补偿起付线按以下规定:乡镇卫生院50元,城区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城区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400元。
四、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报销比例是多少?
住院补偿比例按以下规定:镇卫生院85%,城区级定点医疗机构65%,城区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0%。
五、什么是封顶线?
封顶线是指新农合基金能够给参合农民的最大补偿额度。2012年度住院补偿封顶线为8万元。
六、南宁市良庆区的参合农民在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补偿报销比例是多少?
2012年11月2日,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南宁市良庆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签订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议书,确定市二医院为城区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良庆区的广大参合农民在市二医院住院补偿报销比例由原来50%提高到65% (即按城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比例报销) 。
七、良庆区的参合农民在市二医院住院与出院结算流程:
参合患者住院:持住院证、合作医疗卡(含当年缴费凭据)、身份证及户口本到住院处进行身份审验与核实,确定患者为参合人员后,办理入院登记。在入院时未能及时审验身份的,必须在3天内完成审验工作。
参合患者出院医疗费用结算及补偿:
1.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住院病历(入院首页、出院记录) 、疾病证明、住院费用清单。
2.医院住院结算处登录新农合管理系统进行费用结算和办理补偿。
3.经医院核算确认各项金额后,患者只需缴交个人应自付的医疗费用,并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结算单补偿栏目签名,其补偿金额先由医院垫付,至此,即时完成补偿支付。
八、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1.报销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
2.酗酒、打架(含夫妻打架)、斗殴、吸毒、服毒、自杀、自伤、自残患者的医药费用;
3.近视矫正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疗法、营养疗法、磁疗等费用;
4.各种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费用;
5.义齿、眼镜、助听器等器具费用;
6.各种减肥、增胖、增效项目费用;
7.各种自用保健、按摩、推拿治疗器械费用;
8.计划免疫接种、疫苗费、婚检等属公共卫生和保健项目费用;
9.住院期间发生在同一医院的门诊费用;
10.各种不孕不育症、性功能障碍诊疗项目;
11.报销材料不齐全,诊断与治疗不相符,出示假资料的:
12.医疗差错事故发生的一切费用;
13.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空调费、门诊煎药费;
14.出诊费、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陪护费、护工费、营养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自请特别护理等特需医疗服务费;
15.发生在国外及港、澳、台的医疗费用;
16.自费材料项目:验光配眼镜、塑料面盆、便盆、一次性物品(床上用品)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参合患者需到南宁市二医院诊治如何联系?    
咨询热线:0771-246519(门诊导医)
               0771-2246369(门诊部)
               0771-2246523(医保办)
急诊电话:0771-2248120、481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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