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向广大患者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2012-09-24 18:21
本文来源: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分享到:
一、 严格执行《广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各项收费标准,实行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制和价格公示制,做到收费透明,让患者明白消费。
二、 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三、 实行首问、首诊负责制,设立导医咨询台方便患者就诊,绝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拒收患者,做到及时诊断,积极抢救,保证24小时候诊,节假日不休息。
四、 合理收费,让利于民。优先为边远地区患者作医疗检查。对残疾人、军人、离休老干部、孕妇等优先取药。继续实施惠民政策,为困难人员减免部分医疗费用。
五、 医院一如既往坚持医疗器械及药品的统一招标,保证设备药品的安全与质量,加强药品管理、决不允许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院,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六、 医院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制度》,致力于医疗护理技术提高,防范医疗损害事件发生,保证医疗安全。医院加强服务质量、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
七、 医院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职工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围绕患者的需要改进工作。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