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2014年办事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2〕251号)和《关于印发南宁市卫生局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卫办〔2012〕127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医院办事公开工作,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核心,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促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领导机构
成立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李建民 院 长
闫 钢 党委书记
副组长:梁 驰 副院长
徐丹红 纪委书记
黄 克 副院长
刘勇刚 副院长
成 员:覃流珠 院长助理、大沙田分院院长 黄思光 院办主任 陈 璐 党办主任
梁 艺 医务部部长 汪 莉 护理部主任
吴 阳 工会副主席 张 捷 人事科科长
王定强 财务科科长 谢素菊 纪检监察室主任
庞雪瑜 审计科科长 廖 杰 物价科科长 王 洁 科教科科长 平善满 保卫科科长
胡 鑫 总务科科长 张柳春 门诊办主任
陈 郁 宣传科科长 杜 伟 医患办副主任
严 尉 医学装备管理科科长
尚晓斌 医疗保险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办公室主任由黄思光同志担任。成员如下:
主 任:黄思光
成 员:陈 璐 吴 阳 张 捷 梁 艺 熊 靖
王定强 谢素菊 杜 伟 陈 郁 廖 杰
冯 春
职 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各科室的办事公开工作。
各成员主要职责如下:
1.院办负责统筹协调办事公开工作。做好办事公开的保密审查,协调推进医院服务的办事公开,解释办事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并将办事公开工作列入医院年终工作考核内容并进行考核。
2.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3.医务部负责做好医疗服务信息以及医疗卫生应急预案(非涉密)相关公开工作;
4.财务科、物价科负责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及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5.纪检监察室负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公开工作,并对办事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人事科负责做好向内部职工公开重要人事任免,岗位设置,岗位评聘、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薪酬体系等工作;
7.科教科负责教学科研项目信息的公开;
8.宣传科负责做好医院单位网站与卫生信息网站链接,以及办事公开信息的录入。
三、办事公开的具体要求
(一)公开内容:对外公开和向内部职工公开
对外公开内容:
1.医院资质信息: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医疗业务范围。职能科室设置情况。
(2)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及相关资质信息。
(3)重点专科人员组成。
(4)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情况。
(5)承担的教学任务。
2.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
(1)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名称、内涵、收费依据、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2)实行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向病人或家属提供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以及查询服务;病人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3)提供门诊患者药品费用清单、数量、单价、金额等。
(4)医疗费用查询部门及查询电话。
3.医疗服务情况:
(1)向住院病人或家属提供病历查询、复印等医疗服务的程序及咨询电话。
(2)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门诊医生的出诊安排等。
(3)预约挂号方式、门诊诊疗项目、医务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出诊时间、节假日值班安排。
(4)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服务。
(5)公开特需服务的项目和内容、服务对象。
(6)医院门急诊部、职能科室、住院部各病房的位置格局以及抵达路线;紧急情况的疏散通道等。
4.服务告知:
(1)能够有效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进行病情告知。
(2)向患者及家属告知特殊诊疗服务的流程、费用及有关事宜。
(3)向患者告知主要检查项目的预约及报告等有关服务内容。
(4)向患者告知辅助检查前的注意事项。
5.行风建设情况:
(1)医务人员佩戴名牌上岗。
(2)医院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3)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标准。
(4)医疗服务意见箱和投诉电话:门诊大厅内设立有医德医风接待岗;分别在门诊大厅、住院处设有意见箱2个。对外公开投诉电话:0771-4839795(院办)、2246163(党办)、2246485(纪检监察室)、医患沟通办公室:2246789,总值班(24小时值班):13347605309。公开投诉电子邮箱:eyy4839795[at]163[dot]com。
向内部职工公开内容:
1.医院“三重一大”决策事项:
(1)有关医院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医院建设、学科建设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
(2)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
(3)重大项目安排,按规定的项目,如重大建设、修缮项目以及大型医用设备购置等的决策和执行情况。
(4)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5)职工住房分配情况。
2.医院质量管理情况:
(1)医院行政、医疗管理制度。
(2)实施医疗质量管理的制度和具体措施。
(3)医疗质量与安全信息,医疗质量主要指标,如:甲级病案率、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医院感染率、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等。
3.医院运营管理情况:
(1)重点部门工作流程,如:急诊、ICU、手术室、产房、消毒供应中心等。
(2)医院医疗工作状况,包括:年住院病人、门急诊病人总数;病床周转率、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数等。
(3)应急管理方案,包括突发医疗、公共事件与自然灾害等应急方案,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结果。
(4)药事管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工作开展情况、药事管理规定等。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情况以及对违法违规药品供应商停止采购其药品情况。
(5)药物、耗材使用监控结果。包括:主要药物如抗菌药物等临床应用的监控结果,主要高值耗材使用监控结果,处方点评结果以及用量前十位的药品排序及重点监控抗生素等药品的使用情况。
(6)财务管理。包括: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投资及其收益情况,招待费、出差费支出情况。
(7)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情况。
4.人事管理情况:
(1)人事管理和改革方案。
(2)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及岗位条件。
(3)新聘工作人员的计划、招聘标准、程序和招聘情况。
(4)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考核评价标准、考核形式、考核程序及考核结果。
(5)职工岗位评聘、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
(6)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5.职工权益情况:
(1)职工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情况。
(2)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情况。
(3)重大科研课题的立项及经费使用情况,科研开发、科研成果的转化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程序和结果。
(5)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进修计划。
6.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年终及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情况。
(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上级领导机构不正之风投诉信箱和电话。
(二)依申请公开。凡是办事信息公开后对本单位的安全稳定有较大不良影响的,或对信息相关的权利人有较大不良影响的,均为敏感信息,不主动公开,待办事信息相关权益人或该信息涉及到的关系人到院办申请公开时方可决定公开与否和公开程度。
(三)不公开。国家绝密、机密、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属于不公开的信息。
(四)公开渠道。
1.在门诊、病房以及公众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设立公开专栏。
2.编印、发放就医手册、宣传资料。
3.设立电子大屏幕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触摸屏等。
4.通过院内局域网、医院网站、飞信、微信公开。
5.建立院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制度,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五)公开时限。
凡是医院制作的主动公开办事信息(含初始信息和更新信息),应当在信息形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在医院网站以及南宁卫生信息网站上公开。凡是医院制作的依申请公开办事信息。应当在确定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申请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须经医院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并告之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既要积极,又要稳妥,防止形式主义,扎实开展工作。
2.明确职责,狠抓落实,要深入调查研究,随时听取职工群众的呼声、要求和反映,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3.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办事公开的重点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要从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不搞花架子,讲究实效,不断提高办事公开的工作质量。
4.强化监督和检查,使办事公开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充分发挥职代会等有关方面的监督作用。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要积极支持,配合工作,诚恳接受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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