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公安民警提供优诊服务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大沙田分院:
为加强警医协作,切实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医院财产及医护人员、患者、群众安全,为广大患者和医务工作者营造一个平安、健康、稳定、和谐的就医和工作环境;同时为提高公安干警医疗保障,经协商,我院与南宁市公安局签订了“警医共建”协议。根据协议的精神,为做好全市公安民警的伤病救治工作,建立健全从优待警机制,为因公致伤、因病就诊的人民警察提供最快速、最有效地医疗救治服务,特在我院开展公安民警“优诊服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紧紧围绕以创建“平安医院”为目标,通过建立警医共建关系,健全长效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和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在法定范围内为对方单位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进一步推动警医关系,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使两单位共建活动更上一个台阶,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二、“优诊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南宁市属(或自治区及各地市在南宁执行任务)的在职在编警务人员,即具备有人民警察证(或南宁市公安局工作证)、武警警官证的人员。凡上述警务人员在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的,即享受免缴挂号诊疗费。
(二)开设急诊绿色通道。为警务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或其他突发意外伤害事件受伤的,予以开通绿色通道,按照“先诊疗、后付费”的原则,遵循绿色通道制度流程予以救治。凡因公受伤的警务人员经“绿色通道”紧急救治的,在10个工作日内暂免交押金,同时警务人员应尽快在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标准交纳医疗费用。
(三)开展门、急诊的“优诊服务”。
1. 门诊:为警察及其家属门诊平诊提供便利,在挂号、缴费等窗口设置“军警优先”。警务人员在门诊就诊时,原则上应提前预约就诊,可联系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处(电话:0771-2246519),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预约就诊。也可通过中国移动12580、5335338电话预约、网络预约(www.5335338.com或http://yyzl.gx12580.net)和现场预约,预约我院门诊部各临床科室的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如不能提前预约的,来院就诊时原则上先由门诊导医台接待并指导挂号和分诊。如需短暂排队的,门诊各楼层分诊台工作人员做好告知工作,按序排队。如门诊接诊医师当前排队候诊患者较多时,由门诊各楼层分诊台工作人员按医院预约诊疗优诊相关流程安排警务人员排在第3位就诊。同一时间同一诊室排队的警务人员2-4名时,可在每2名平诊群众之间优诊1名警务人员;同一时间同一诊室排队的警务人员5名或以上时,由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部统一协调安排警务人员就诊。
2. 急诊:适用于在门诊停诊时间段的就诊。由急诊服务台审核证件后,在导诊台护士指引下,按急诊优诊相关流程就诊。同一时间同一诊室排队的警务人员2名时,可在每2名急诊群众之间优诊1名警务人员;同一时间同一诊室排队的警务人员3名或以上时,由急诊科请示医院总值班后,协调相应专科住院病区的医师前往急诊科协助诊治警务人员。
(四)住院优先安排床位服务。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的警务人员,医院按相关流程开放“绿色通道”优先入院。如专科病房床位已满,由医院医务部(非正常上班时间联系总值班)协调优先安排入院;如需要进行手术治疗,原则上应优先安排。
(五)健康体检服务。为南宁市各系统的警务人员开展专场体检活动,为新录用的警务人员开展专场入职体检,安排具有副高职称或高年资主治医师进行体检。
(六)不定期为警务人员提供健康宣教和义诊咨询服务。
(七)为公安部门案件侦破工作提供条件,一是全力救治伤员,防止命案发生;二是对可疑伤员做好稳控、报告并协助抓捕的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要重视此项工作,把警医共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警务人员来院就诊时,各科室应及时核对警务人员证件,并登记其所属单位和警种、警号。医务部定期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及时上报。
(三)受伤警务人员不能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应请陪诊的警务人员协助通知其直系亲属到场代签;如受伤警务人员病情危重或其他紧急情况,来不及通知直系亲属到场或其直系亲属不能到场时,各科室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同时应请陪诊的警务人员签字以示证明。
(四)搞好警医互助共建典型的宣传报道,扩大共建影响。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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