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医院办事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南二院〔2015〕108号]
各科室:
为规范办事公开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医院办事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成员名单如下:
一、办事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建民  院长、党委副书记
闫  钢  党委书记  
副组长:梁 驰  副院长
唐成岩  副院长      
刘勇刚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梁  艺  副院长
组  员:李  丹  医院办公室主任      
陈  璐  党委办公室主任
张  捷  人事科科长
谢素菊  纪检监察室主任    
杜  伟  医务部副部长    
汪  莉  护理部主任
王定强  财务科科长    
庞雪瑜  审计科科长
胡  鑫  总务科科长  
谢丽圣  医学装备管理科副科长        
张柳春  门诊办公室主任    
盘红梅  药学部主任
陈  郁  宣传科科长
尚晓斌  医疗保险科科长
莫伟杰  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医院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  丹
成  员:陈  璐  张  捷  杜  伟  汪  莉  王定强
谢素菊  陈  郁  莫伟杰
二、办事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领导全院的办事公开工作。
(二)制订办事公开的有关制度,审定公开事项。
(三)负责办事公开工作阶段检查。
三、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事公开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办事公开工作制度,做好总结和汇报工作。
(二)负责来信、来访、来电接待,责成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制定办事公开监督检查评估标准。
(四)负责资料的收集,做好档案的留存。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5年5月20日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