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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采购用药关 助推清廉医院建设

发布时间:2022-07-07 09:19 本文来源: 纪检监察室 党办

医院对库房药品实行精细化管理

医院“定时定点定人”接待医药代表

自深入开展清廉医院建设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决策部署,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通过紧盯关键领域重点环节,严把采购用药“三道关口”,促进合理规范、安全阳光用药,保障医护人员“廉洁行医”,助推清廉医院建设。

严把机制关,规范药企药商来访接待管理。为进一步规范药企药商来访管理,防控廉政风险,结合实际制定《医药代表登记备案接待管理制度》,对医药代表来访实行“三定三有”接待标准,即“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确定每月第一、第三周周四下午为“医药代表定点接待日”,由药学部、医学装备科、信息科及涉及到的各相关临床科室主任和相关专业人员集中现场办公,医院纪检监察室派人全程监督并做好接待记录。自制度实施以来,共接待登记耗材供应商88人次、医药代表4人次,无群众投诉或置疑现象发生。

严把限量关,加强重点监控辅助性药品管理。根据药品采购金额进行排名,排名前100的辅助用西药和中成药纳入医院重点监控目录,每月对进入排名前10的重点监控药品采取减少25%采购量的限量措施,如连续2次进入前10则进减少该品种50%的采购量。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卫健委2019年公布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适时暂停对其中的16个辅助性药品的采购,其余品种仅限专科使用。2019年医院辅助用药采购金额占比为5.74%2020年下降为0.45%2021年为0.29%

严把用药关,强化内控管理降低溢库风险。实行药品中心库房(一级库)、门诊药房和中心药房(二级库)、病区药柜(三级库)的“三级库”管理机制,严格药品三级管理制度,分层分级对科室领用药品进行精细化管理,防止药品丢失,减少溢库风险,确保科室领用药品确实用到病人身上,不串换,不多用,不少用。严格出院带药科学管理,规定普通患者出院带药不得超2周用量,慢性病患者出院带药不得超1月用量,每名患者在院及出院只允许经中医科会诊后使用1种中成药(中成药限定2周用量)。对违规出院带药进行处罚,20221月至今,共处理违规出院带药47人次。

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李建民表示:“合理规范用药是医务人员廉洁从医的底线。医院通过进一步完善用药监督机制,较好实现阳光用药、合理用药、廉洁用药,有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纪检监察室 党办 戴群 韦露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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