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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科实行市场调节价项目价格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04-14 10:02 本文来源: 医疗保险科

根据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文件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确定价格,价格调整周期不少于一年,一次调价度原则上不超过50%”,我院中医科对"辩证施膳指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项目进行首次定价,现将价格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并于2025年4月21日起按新定价格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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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科实行市场调节价项目价格公示表